不管是短期和長期居留許可、特殊工作許可和自僱簽證,要確定哪些簽證員工在瑞士工作都可能很困難。
瑞士的工作簽證類型
在深入研究不同類型的工作許可之前,公司應瞭解這些要求因國籍而異。 來自歐盟 (EU) 和歐洲自由貿易聯盟 (EFTA) 國家的公民面臨的障礙較少,而且沒有國際勞工配額(克羅埃西亞國民除外)。
瑞士是申根區的一部分;因此,瑞士簽證允許前往其他會員國的免費旅行。 如果您正在聘僱歐盟/EFTA 國民,他們可以申請下列選項之一:
- 許可證 L: 此許可證適用於希望在瑞士居住不到一年的短期居民。 申請人需要有效3至12個月的聘僱合約,簽證將與此期限相符。
- 許可證 B: 希望在瑞士居住超過一年的外籍人士,如果其聘僱合約至少持續 12 個月,則可申請 B 許可證。
- 允許G: 在瑞士工作但居住在邊境區的跨境通勤者,有資格獲得G許可證。 他們必須每週至少返回一次主要居住地。
取得瑞士工作簽證的要求
談到非歐盟/EFTA 國民以及克羅埃西亞國民時,瑞士政府已經制定限制每年發放許可證數量的配額。 達到配額後,外派人員必須再等待一年才能申請許可證。 由於瑞士由 26 個州組成(或稱邦),所以各地要求也有所不同。
非歐盟/EFTA 公民面臨許多要求。 例如,非瑞士國民必須能流利使用其所在州的主要語言。
其他資質和要求包括:
- 擔任技術性職位
- 擁有高等教育機構的大學或類似學位
- 擁有多年的專業工作經驗
- 填寫申請表
- 提供2護照照片
- 出示護照正本和以前簽證的副本
- 確保護照頁面2空白
雇主需要滿足特定的要求。 首先,公司必須證明無法從瑞士找到合格的當地員工來填補這個職位。 公司也需要解釋職缺的需求,以及向瑞士公民宣傳的證明。
申請流程
瑞士的政府決策多由各州自己決定。 這會改變申請流程和按地區劃分的成本,並且也會受到員工的發起國的影響。 您可以在 廣州 網站 上找到各個特定廣州當局的申請表。
其他重要考量
持有瑞士居留許可或短期居留許可的歐盟和EFTA國民可攜帶:
- 其配偶以及自己的子女或其配偶的子女(未滿 歲21或接受撫養者)。
- 他們自己的父母或配偶接受支援的父母(學生無法使用此選項)。
無論家庭成員的國籍為何,本條款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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