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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全球名義雇主專家,我們管理薪資發放、僱傭合約最佳實踐、法定和市場規範福利、員工開支以及遣散費和解僱。 知道有一群聘僱專家團隊協助處理聘僱的每個員工,您就會安心。 G-P 可讓您快速輕鬆地駕馭全球 180 多個國家中最聰明人才的人才。
在越南聘僱
越南位於東南亞的印度支那半島,與南海交界。 超過 95 00 萬人居住在越南。 花時間在全國各地建立關係可能對您的業務非常有幫助。
在與越南員工協商聘僱合約條款和錄取通知書時,請記住以下標準福利是有用的。
越南聘僱合約
法律要求在越南簽署書面聘僱合約,其中詳述以下內容:
- 雇主的姓名、地址,以及與雇主簽約之人的全名和職位
- 簽約人之全名、出生日期、性別、居所、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
- 工作和工作場所
- 聘僱契約期間
- 基於工作或職位的薪資、薪資支付的形式、薪資支付到期日、津貼和其他額外支付
- 升遷和加薪制度
- 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 員工個人防護裝備
- 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和失業保險
- 基礎訓練、進階訓練和職業技能發展
越南的聘書和聘僱合約應一律以越南盾 而非其他貨幣說明薪資和任何薪酬金額。
越南工作時間
正常工作條件下,每週最大工作時數為每天8小時、每週48小時和每週6天。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必須每週為員工提供 1 天全天休假,通常是週日。 實務上,通常工作時間為每天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從星期一至星期五)。
越南假期
越南有10國定假日,在此期間,大多數員工有權享受休假。 Tet Lunar 新年是為期一週的慶祝活動。
國定假日是帶薪年假以外的其他假期。
國定假日為:
- 新年 – 1 月 1 日
- T__��t(農曆新年) – 自上月最後一天至第一個月5th日
- 洪王紀念 – 第 3 個月10th當日
- 國家統一南方解放日 – 4 月 30 日
- 國際勞動節 – 5 月 1 日
- 國慶日 – 9 月 2 日(加日為9 月 1 日或3)
國際員工還有權在各自原籍國的 1 個額外傳統假期和原籍國的 1 個國定假日享受一天假。
越南假期
年假天數下限12由越南勞工法規定。
- 為僱主工作 12 個月的員工有權享有12帶薪年假,服務少於 12 個月的員工有權按比例獲得年假。
- 員工每額外受僱於同一雇主 5 年,即可獲得額外 1 天的帶薪假期。
- 員工有權為年底前未休的休假,以代替年假。 實務上,雇主通常允許員工將未休年假結轉至下一年,但不得晚於3 月 31 日下一年,而非代替未休年假。
- 在危險條件下工作的員工可能會獲得更多休假,而額外休假通常是協商的補充福利。
- 年假與越南的病假或產假/陪產假分開休。
員工亦有權就其婚禮(3天)、子女(1天)的婚禮或父母、配偶或子女(3天)去世獲得帶薪事假,以及因員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父親或母親的婚姻或其兄弟姊妹的婚姻而去世,獲得無薪事假的 1 天,前提是他們必須通知其僱主。 員工也可以在雇主核准下申請額外的無薪假。
越南病假
患有疾病和/或殘疾或根據醫生證明請假的員工,可獲得越南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的津貼,前提是他們提交必要的證明文件來支持他們的休假(通常只有公立醫院的醫生可以簽發此證明)。 病假津貼是受保薪資的 75%,以員工用來計算社會保險保費的薪資為依據。 最大權限為:
- 30 每年天數(若員工已向社會保險基金供款未滿 15 年)
- 40 每年天數(若員工已向社會保險基金供款介於 15 至 30 年)
- 60 每年天數(如果員工已向社會保險基金供款超過 30 年)
在越南的產假/陪產假
懷孕員工有資格獲得 6 個月有薪產假,薪資100百分比(社會保險提撥的基本薪資),且每個額外子女需額外 1 個月。
在此期間的薪資由強制性社會保險支付。 懷孕、休產假或子女未滿 12 個月的女性員工,只能在公司停止營運時解僱;其他解僱原因皆無法確認。
雇主不需要為休產假的員工支付薪資。 但是,產假津貼是以員工用來計算社會保險保費的薪資為依據。
取決於子女是自然出生還是剖腹產,以及是單胞胎還是多胞胎,父親有資格享受 5 天帶14薪陪產假。
越南健康保險
基本保險透過國家制度提供。
雇主依法為其員工提供健康保險,且必須定期提供年度健康檢查。
越南補充福利
補充性健康和人壽保險通常作為福利提供給員工,以便為員工提供比強制性健康保險更好的保障。 小型企業可以提供津貼以代替安排保險。
通常會協商額外的休假時間。 團隊出遊和公司差旅通常由員工預期,並被視為獎金。
獎金
越南沒有法律要求獎金,但大多數雇主提供第 13 個月的獎金、年度獎金或佣金計劃。 第 13 個月的獎金通常提供給為公司工作超過 1 年的員工,或根據工作年限按比例發放。 獎金通常在農曆新年之前支付,薪資可能從 1 個月到 3 個月不等。
其他各種津貼和獎金通常可能在越南協商,而且視其結構而定,不一定需要課稅。
在越南終止/離職
在聘用新員工時,在越南的僱傭合約中包括試用期是常見的做法。 對於需要專業或高技術技能的工作,試用期不得超過 60 天;對於需要中級技能的工作,試用期不得超過 30 天;對於其他工作,試用期不得超過 6 天。
除了要求適當的法律依據以終止僱傭關係外,越南的勞動規範還要求雇主提前通知30終止期限為 12 至 36 個月的固定期限勞動合約的工作天數,或無限期勞動合約45的工作天數。
在越南終止聘僱員工並非一件簡單的事情。 必須有適當的法律依據,雇主才能終止與員工的勞動契約,例如偷竊或挪用公款、揭露商業機密、侵犯雇主的智慧財產權、長期缺勤或組織重組。 雇主在解僱員工之前必須遵守特定程序。
如果雇主未能證明終止聘僱有法律依據或未能遵守適當的法定程序,就可能宣告終止聘僱為違法。 如員工被不當解僱,雇主可能必須恢復員工身分,在不允許工作期間支付薪資,並支付員工2數月的薪資,作為不當解僱的處罰。
實務上,共同和解協議通常可以與提供給員工的一定金額資遣費協商。
工作 12 個月或以上的員工通常有權獲得相當於每年半個月薪資的遣散津貼。
在越南納稅
越南法定社會保險適用於在無限期勞動合約或無限期勞動合約下僱用個人的企業、實體和組織,期限為 3 個月或以上。 社會保險基金支付以下津貼:
- 病假
- 產假
- 工作相關意外
- 職業疾病
- 退休金
越南設有強制性的社會、健康和失業保險計劃。 捐款應由 雇主和員工共同負擔。 計算供款的基礎是勞動契約規定的月薪(上限為社會保險和健康保險的20普通最低工資),以及失業保險20的最低區域工資。 強制失業保險僅適用於擁有 10 名或以上員工的企業。
- 雇主向社會保險提撥薪資的 17.5%;員工提撥 8%。
- 雇主向健康保險提撥 3% 的薪資;員工提撥 1.5%。
- 雇主向失業保險支付 1% 的薪資;員工則支付 1% 的薪資。
- 工會費用:1%(非強制性,僅在專業人士加入工會組織時)。
- 工會:2%(強制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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